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推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为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清算交收相关业务安排。
本指南自2026年6月26日起施行,并发布于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北京市场”栏目。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中国结算京业〔2025〕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