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完善退市公司管理制度,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近期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并分别更名为《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