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明确备案要求和业务流程,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