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安溪闽光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应补缴2022年至2025年税款1,996.48万元及滞纳金884.86万元,合计2,881.3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本次事项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 据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