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近日收到国家税 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三稽处【2026】 78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鉴于增城香江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 46,438,267.98 元,2022 年 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58,256,732.07 元,可用 2021 年多缴纳税款抵缴 2019 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 元,用 2021 年、2022 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20 年应补企业所得税13,527,395.37 元,抵缴后,本次检查 2019 年度、2020 年度 的应补税款为 0 元。对增城香江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 元、2020年度应补企业所得 13,527,395.37 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税款上解之日止,按日加 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加收滞纳金19,686,985.24 元。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滞纳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6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86,985.24 元,最终以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为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