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将各环节制作好的需送达的各类税务文书,采用法定或约定的送达方式送达文书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需要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包括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效力、渠道和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签订确认书后税务人员可以对受送达人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签订方式一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系统对没有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纳税人进行是否签订的提示,系统默认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税务文书电子确认书》”,点击【同意签订】;

2.系统弹出签订成功提示“签订成功!后续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电子文书查收。”,点击【确定】。

签订方式二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首页“我的提醒”位置,若显示《电子送达确认书协议签订》提醒,可点击该条提醒事项;

2.进入“文书送达确认书”界面:
01
已签订电子送达
确认书协议
系统显示检测不通过,并提示“您已签订文书送达电子送达确认书协议,无需再次签订”。

02
未签订电子送达
确认书协议
系统显示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系统默认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点击【同意签订】;

3.系统弹出签订成功提示“签订成功!后续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电子文书查收。”,点击【确定】。

签订方式三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查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确认】;

2.进入“税务文书送达确认”界面,若未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协议,系统弹出“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签订”提示,点击【确定】;

3.系统弹出签订成功提示“签订成功!后续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电子文书查收。”,点击【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