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补税0元,滞纳金近2000万!
文/李冼
编者按:补税为零,却缴了近2000万滞纳金——香江控股案揭示了一个被忽视的真相:迟纳即风险。监管逻辑已变,依法按期纳税才是最便宜的合规。
2026年07月01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62,证券简称:香江控股)发布《关于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披露: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三稽处〔2026〕78号)。
鉴于增城香江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46,438,267.98元,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58,256,732.07元,可用2021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19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元,用2021年、2022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20年应补企业所得税13,527,395.37元,抵缴后,本次检查2019年度、2020年度的应补税款为0元。对增城香江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元、2020年度应补企业所得13,527,395.3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税款上解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加收滞纳金19,686,985.24元。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滞纳金。
【每日一税简评】补税为零——看到这四个字,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松一口气:没少缴,应该没事吧?
香江控股子公司增城香江被稽查,2019、2020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合计约5600万元,通过后续年度多缴税款抵缴后,补税归零。但近2000万滞纳金,才是这起案件真正的账单。
以前,只要没造成少缴税,基本不会被查收滞纳金。但此案释放的信号是,监管逻辑变了。税款即使没有少缴,只要形成了滞纳或迟纳,一样可能被查处。“多缴抵缴查补税款”抵了本金,却抵不掉时间成本——多缴与少缴之间隔着一条稽查时间线,多缴的未能及时抵扣少缴的,滞纳金照算。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年化约18.25%,从滞纳之日起算至补缴之日,实务中,极难获得豁免。
迟纳即风险。多缴的税款躺在账上不生息,少缴的税款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依法按期纳税,才是最便宜的合规。
未来,很可能会有越来越多企业面临同样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