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6日晚间,华菱钢铁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以往年度涉税事项开展自查,公司须补缴税款4.52亿元,主要是对2023年以来已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重新进行核算,调减已享受的加计抵减额并补缴相应税款;同时须补缴滞纳金2.4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缴纳完毕。
(注:2025年12月31日,华菱钢铁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共需补缴2018年至2023年期间环境保护税36,495.06万元及滞纳金29,239.12万元,合计65,734.18万元)


2026年5月19日晚间,云南铜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云铜)因自2022年起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补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及相应滞纳金。根据税务主管部门通知,赤峰云铜需补缴前期享受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35,696.57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4,462.07 万元,滞纳金11,072.62 万元,共计51,231.26 万元。
一、什么是增值税加计抵减?
增值税加计抵减是指允许特定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额外的抵减额,专门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它是一种“税额式减免”的税收优惠。
二、现行政策的适用主体与加计比例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主要覆盖以下几类主体,有效期和加计比例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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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主体 |
加计抵减比例 |
主要政策依据 |
政策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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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企业 |
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
2023.1.1 - 202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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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企业 |
15% |
财税〔2023〕17号 |
2023.1.1 - 202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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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母机企业 |
15% |
财税〔2023〕25号 |
2023.1.1 - 2027.12.31 |
关键定义:
·先进制造业企业: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实行名单制管理。
三、核心计算规则
1.加计抵减额的计算:
o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适用加计比例
o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2.抵减应纳税额:区分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o情形一: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可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
o情形二: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额,则当期可抵减额全额从应纳税额中抵减。
o情形三: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额,则以当期可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部分结转下期。
四、注意事项
1.不得计提的情形:按照现行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以及出口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2.进项转出应调减: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若发生进项税额转出,应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3.单独核算: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4.可补提: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5.税款追补:高新资格取消,多享受的加计抵减要追补。
6.择优不叠加:同时符合多项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7.清单管理: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享受该政策需进入工信部门制定的企业清单。
总结来说,增值税加计抵减是一项针对特定行业的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允许纳税人按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额外抵减应纳税额,有效降低企业税负,但企业在适用时需严格把握资格条件和计算规则,以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