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看一个真实场景案例
公司从2024 年 1 月租了一间办公室,租期 3 年;
到2025 年 7 月,公司仍在正常使用该办公室办公;
此时公司与出租人达成协议:约定将2024 年 11 月 - 2025 年 7 月的租金退回,公司于2025 年 7 月底正式退租。
使用权资产终止确认的时点,到底是2025 年 7 月还是2024 年 10 月(达成协议时)?
退回的租金,是直接冲减当期费用,还是冲减租赁付款额?
二、核心判断:使用权资产终止确认时点
关键原则:看 “实际控制权 / 使用权转移时点”
公司2024 年 10 月只是达成了退租意向 / 协议,但仍在正常使用办公室,依旧享有资产使用权;
直到2025 年 7 月底退租完成,搬离办公室,才真正丧失了对该资产的使用权。
三、退回租金的会计处理:先冲资产,再算处置损益
第一步:退回租金先冲减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第二步: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退租处置损益
四、实务避坑总结
别把 “达成协议日” 当成终止确认日
:只有实际不再使用资产,才是终止确认的时点;
退回租金不能直接冲费用
:先冲减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再结合租赁负债计算处置损益;
协议达成后仍在使用的期间,折旧照提不误
:只要还在用,使用权资产就需要继续计提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