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增值税
tvtz2g1xbrzi,1rzk65u5twiml,byageantrjei,12cu94e9rm06m,1icayx6bku636
增值税法实施后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6-05-06   来源:东方税语 作者:赵东方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增值税法实施后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汇总

赵东方/2026年5月6日

增值税法实施后保留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总共有6大行业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包括软件、管道运输、海上风力发电、资源综合利用、安置残疾人、黄金交易等。

取消的包括飞机维修、融资租赁、其他风力发电、新型墙体材料、铂金交易等。

具体的税收政策如下:

《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五、其他增值税优惠项目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比例。

(四)自2026年1月1日起,下列文件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74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0号)第二条。 

(五)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下列文件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1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2026024305号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