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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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溯源到合规边界:村集体收据凭证下土地补偿款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则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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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占用村集体的土地,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村集体开收据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答:本专题主要探讨企业占用村集体土地,取得村集体开具的收据,该土地补偿款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抵扣的问题。通过对相关政策依据的梳理、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明确税企争议焦点和会计核算操作方法。

一、政策依据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涉及条款内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政策解读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有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对于占用村集体土地支付的土地补偿款,首先要判断该业务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如果该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村集体作为单位,企业以村集体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如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只要该收据能证明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该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村集体若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且符合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标准,企业可以以村集体开具的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若不符合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标准,企业则需要取得村集体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情况描述:A企业因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某村集体土地,支付土地补偿款50万元。该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村集体向A企业开具了加盖村集体公章的收据,收据上注明了收款单位名称、支出项目(土地补偿款)、收款金额等信息。A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该50万元土地补偿款在税前进行了扣除。

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由于该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村集体开具的收据符合外部凭证要求,A企业可以将该土地补偿款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案例二

情况描述:B企业占用村集体土地,支付土地补偿款80万元。税务机关认为该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村集体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但村集体未办理税务登记,且该业务不符合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标准。B企业仅取得村集体开具的收据,并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

分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由于该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且村集体不符合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标准,B企业应取得村集体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B企业仅以收据扣除土地补偿款不符合规定,在税务检查时,该笔支出可能会被纳税调增。

四、税企争议

企业认为村集体属于特殊组织,取得其开具的收据能够证明土地补偿款支出的真实性,应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税务机关可能认为需要判断该业务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属于应税项目,村集体应开具发票,企业取得收据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五、稽查焦点

检查该业务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判断依据是否充分。

审核村集体开具的收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能证明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

核实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取得了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对于属于应税项目的业务,是否取得了发票。

六、会计核算操作

支付土地补偿款时:

借: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

管理费用- 土地补偿款(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贷:银行存款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如果该笔土地补偿款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需进行额外的会计处理;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不能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 应交企业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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