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各区、县(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沈阳市慈善总会等13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市具备2025-202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并予以公布。
附件:
1.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pdf
2.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pdf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1.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pdf
2.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