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增值税
1cm2wps7pixrv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2026年最新填报调整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正坤财税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做出调整。

一、“预征项目和栏次”增设“生产生活服务”项目。填写说明调整如下:

(一)在第一条中增加“(四)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

(二)在第三条中增加“(四)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油气田企业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4栏“生产生活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生产生活服务,当期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填写油气田企业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第三条第(二)项中的第1列“销售额”填写说明调整为:填写当期取得的预收款(含税)。

三、第三条中的“(四)附加税费”调整为“(五)附加税费”。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