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官方解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高频热点问题!
来源
武汉税务公众号
1、目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多少?
目前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九条规定:
本法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2、是不是所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有没有特殊情况?
有两种特殊情况无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自然人。
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3、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因甲方公司要求开具一般纳税人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如果会计核算健全,且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我公司为销售建材的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出售建材等货物销售额130万元,目前准备出售一套不动产,预计售价450万元,需要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吗?
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5、我公司稽查查补销售额应计入当期销售额,还是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标准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标准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十一条规定:
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
6、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更正以往季度申报表导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标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后,需要对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申报表进行更正吗?
需要更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
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经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
7、我公司目前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是什么时间?
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
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