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5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6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25〕90号)、《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津评协〔2025〕3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报送2025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6年度会员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报送
(一)汇总与报送
1.2025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通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财务报表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模块)完成。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专栏,登录后选择“财务报表”。财务模块使用说明在登录界面和中评协网站“信息化建设”专栏发布。
2.财务模块现已开通,请各单位会员务必在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相应数据的填报与网上报送工作。
3.各单位会员在完成网上报送的同时,还应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整套纸质报表(包括: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送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以当地邮戳及递出时间为准)。 纸质报表邮寄信息为:
收件单位: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综合管理部(财务)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05室
收件人 :王宏 肖钰
联系电话:022-23288500
(二)填报说明
1.财务报表和会员数据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会员数据来源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
2.同时从事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的单位会员,可以申请在会费计算基数中扣除该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相应收入数据应填入主营业务收入有关明细项。会费计算基数同时作为下一步行业统计数据发布等自律管理的依据。
3.单位会员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财务报表,即:财务报表不包含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时,所填评估业务收入明细项应具备相应专业领域资质证明,证明材料由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自动关联。
4.单位会员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开设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的主体,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会员可以以合并报表方式将其纳入,填报财务报表:
①上述主体是所在地独立纳税主体;
②单位会员是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或者该主体全体股东(合伙人)同意接受单位会员控制;
③单位会员自愿将上述主体纳入中评协自律管理范围。
市评协将对单位会员申报的主营业务收入,采取比对纳税申报记录或审计报告等材料的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项抽查。对发现问题的,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自律惩戒。
二、2026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
(一)时间和方式
2026年度会费交纳工作以财务模块为依托,按照会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会员应按照财务报表中会费情况汇总表所列实际应交会费金额(包括单位会员会费及评估师执业会费)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会费汇至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账户。
单位全称: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广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75540188000165294
(二)有关说明
1.填报财务报表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财务报表及会费交纳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市评协财务室。
联系人:王宏 肖钰 电话:022-23288500
2.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模块账号的单位会员,可由财务上报人员直接登录填报。财务报表模块在单位会员的管理账号中默认存在,单位会员的管理员账号可以对本机构财务上报人员审核和赋权。2025年新设单位会员负责财务报表填报人员或单位会员负责财务报表填报人员有变动的,请及时与本机构管理员联系申请工作权限。如本机构还未注册申请中评协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机构管理员权限,请及时与协会管理员联系。
联系人:王腾 电话:022-23399707
3.单位会员财务报表网上填报时如遇到问题,请咨询软件公司技术支持人员:
联系人:李玉 电话:13051653113
秦玉恒 电话:18515423171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