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评估价10万元,以其出资的话股东们只认同值6万元,会计账务是否只记6万元?
答:不是的,“只做6 万元”与会计准则存在直接冲突。虽然股东们同意按6万元计算持股比例,但这属于股东间的“持股比例计算”,是法律行为,而“账务处理”是会计行为。如果只按 6 万元入账,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无形资产”严重缩水,无法反映真实的偿债能力和经营状况。
所以,即使股东们内部约定按 6 万元持股,但在财务账面上,必须体现该专利的真实价值(10 万元)。超出部分(4 万元)将直接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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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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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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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