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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的发票还能入账和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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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的发票还能入账和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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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情:往年的费用发票,当年未入账,现在过了4年,能否入账,并在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

无论是会计处理的入账,还是税务处理的税前扣除,都需要遵循“真实性原则”
往年的费用发票,当年未入账——原因是什么?业务是真实的吗?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吗?
如果业务是真实的,拿什么证明材料来证明?——并不是一张发票就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如果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当年未入账的原因是什么?——也不是一句“忘记了”就能解释的。
另外,这些发票的取得本身合法吗?
在实务中,有些企业为了弥补所谓的“成本票缺口”,要求员工和股东及其家属等在日常购物、消费时就尽可能开具企业抬头的发票,然后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发票够了,就剩下一些所谓的“当年未入账”的发票。
现在税务监管严格了,税务上门稽查了,发现当年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结果检查发现一些不合规的事项,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然后这些企业就突然发现还有“当年未入账”的发票,想着是不是入账并税前扣除。——那么,税务人员肯定会有类似我前面的问题,你准备如何回答呢?前述的几个问题,如何回答不了,或者没有证明材料可以证实,即使有发票也不能税前扣除。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14条规定,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如果无法提供这些资料,就无法证实业务的真实性。
税前扣除,除了真实性原则外,还有合理性原则,4年前的发票未入账未税前扣除,合理性又如何解释呢?
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假如提问所述的业务同时满足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相关性等原则,且也能够提供的证明,有证明材料可以支撑也获得税务局认可的,就可以税前扣除。比如,当年暂估入账的广告费用,汇算清缴时因没有收到发票做了纳税调增。后期收到发票,忘记入账并追补扣除的,在5年内就可以追补扣除。
至于会计处理,既要区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又要结合实际情况。

一、当年暂估费用的

比如前面举例的广告费,当年已经暂估入账,实际收到专用没有及时入账,现在发现后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1)当年未付款
借:应付账款-暂估入账(广告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当年已经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广告费等
说明:如果是普票或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的,可以不需要做上述会计分录。

二、当年未暂估费用的

(一)不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未来适用法)
1、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虽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判断不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而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即在发现当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某某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且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等
2、在采用“未来适用法”的情况下,税务方面假如满足税前扣除的条件,并按规定进行追补扣除的专项申报,不管是直接退税还是增加税前可弥补亏损额,均计入当期;但是,计入当期的费用,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即不能再在当年重复税前扣除。
(1)追补扣除并实际退税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实际取得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追补扣除但无退税,只是增加税前可弥补亏损额的,可以暂时不做会计分录。
3、在采用“未来适用法”的情况下,税务方面如果不满足税前扣除条件的,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
(二)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判断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按照准则规定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
1、确认费用入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且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等
2、税务方面假如满足税前扣除的条件,并按规定进行追补扣除的专项申报,按规定取得退税的:
(1)确认退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实际取得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税务方面假如满足税前扣除的条件,并按规定进行追补扣除的专项申报,但是因为亏损当年并没有实际缴税,追补扣除后知识增加税前可弥补亏损额的,如果按照会计准则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说明:如果不满足税前扣除条件,或者未按规定进行追补扣除的专项申报,上述的2和3步骤的会计分录就不需要做。
4、调整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平)

简单总结:

会计处理(入账),如果不是国企或上司公司,企业自己看着办;税务方面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才能税前扣除,且需要做追补扣除而不能在发现的当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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