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广州恒辉租赁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 62 号的不动产的情形,广州恒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唐靖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广州恒辉租赁不动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向广州恒辉租赁上述不动产用于慧谷新材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具有合理性。上述关联租赁的双方合同约定月租赁价格为8元/m2;报告期内,参考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各年度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按照不动产所处区域的当期市场参考价格进行会计处理,与合同约定价格的差额部分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及资本公积;上述关联租赁对于公司报告期各期损益影响的金额分别为628.65万元、653.83万元和226.77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1.34%、1.48%和0.47%占比较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慧谷新材已支付房地产转让价款6,500万元购买了上述原租赁的不动产。2024年5月27日,公司办理完毕上述房地产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如上表所示,上述关联租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