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防范涉税风险,筑牢合规经营根基,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编写了《福建省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手册》。
接下来,本栏目将以手册为主体,以专题文章为主要形式,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系统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费种合规要点,并逐项列明风险提示、自查要点、政策依据等内容,为企业提供可对照、可操作的合规指南。
今日推送内容为“企业所得税”专题,一起来学习吧!
一、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未及时确认收入
风险提示: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可能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及金额确认收入的情况。
合规自查:查看特许权使用合同中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日期,对照“其他业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明细,确认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及金额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二十条。
二、跨年工程未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风险提示: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能存在未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情况。
合规自查:查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总量、施工进度、款项支付等相关条款以及施工台账关于完工进度的数据,对照“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核实相关收入的计算是否正确。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来源:福建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