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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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手续费返还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晶晶亮的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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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将手续费返还给办税人员,是否需要为办税人员缴纳个税?(陕西省税务局)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的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税的情形,是指个人直接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对于企业财务人员出于工作职责为企业职工等人员扣缴税款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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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将手续费返还给办税人员,是否需要为办税人员缴纳个税?(邵阳税务)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的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税的情形,是指个人直接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对于企业财务人员出于工作职责为企业职工等人员扣缴税款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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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读后感】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面很小,金额一般也不会太大,因为如果一个公司涉及到较大金额的个税扣缴手续费返还,估计也不会全额返还给财务人员。之所以年年都有人问,也很好理解,毕竟是涉及到财务人员自身的利益。

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这里“个人”究竟是指个人扣缴义务人,还是“单位扣缴义务人中的办税人员”,是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

上述文件出台距今也将近30年了,而且没有明确的政策解释。所以我们可以从政策优惠的目的来分析一下,国家实施税收优惠的目的一般都是扶困或鼓励。那么对于“个人扣缴义务人”和“单位中的办税人员”这两类人员,哪一类是更值得采取免税的鼓励呢?

对于一个自然人来说,通常纳税意识都不太高,在经济活动中能有扣缴税款的观念,实属难得。如果一个自然人能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税款义务,政策上除了按规定取得手续费,再对其手续费所得实行免个税的优惠,是强化对扣缴行为的鼓励。
而如果这个人是“单位中的办税人员”,扣缴税款工作只是单位安排的若干项工作之一,是岗位职责所在,只要单位领导或财务主管人员有法律意识,就会安排相关人员做这项工作,不需要具体办税人员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去做。所以对单位扣缴义务人,国家按规定给予手续费返还,同时规定“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对个人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给予免税优惠,对单位中的办税人员,引导单位对其奖励,这样分层次的政策安排,是与其工作困难程度,付出的努力相适应的。
对于财务办税人员来说,争取能拿到这笔奖励,是更值得关注的一件事情。毕竟比缴税更悲催的事情是,缴不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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