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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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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5-11
2025-05-11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品质江苏”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5〕18号  发布时间:2025-04-21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品质江苏”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品质江苏”建设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以筹办中国质量(南京)大会为契机,统筹推进质量提升、品牌创建、技术赋能、安全守护、放心消费、质量共治“六大行动”,加快建设技术领先、质量过硬、品牌卓著、群众满意的“品质江苏”,以质量树品牌、以品牌拓市场、以市场促增长,打造质量强国建设省域范例,制定本方案。

一、质量提升行动

(一)一体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构建质量强企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积极争创政府质量奖,推动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帮助2000家小微企业实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新增检验级以上企业15家左右。制定实施一批重点产业链质量强链行动方案,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一致性管控。建立区域质量状况评价体系,培育建设一批质量强县(市、区)。〔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加快消费品质量标准迭代升级,鼓励企业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重点消费品开展质量分级,倡导优质优价。实施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工程,形成一批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提升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力争全省制造业产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消保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加优质服务供给。研究制定支持首发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全年培育50个夜间消费集聚商圈(步行街),拓展首发首秀首展首店、夜娱夜游夜购夜食夜健等消费场景。扩大健康、养老、育幼、家政、体育等服务消费供给,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力争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3分以上。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老旧街区、老旧厂区、老旧商圈改造升级。办好文旅消费推广季、乡村旅游节等活动,优化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申报建设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积极引进国际国内高品质体育赛事。(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江苏工程品质。深入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完善并提升住房建设标准,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好房子”建设。推进高质量建设交通工程,培育一批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公路工程竣工验收优良品率达95%以上。深化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和质量通病治理,大力提升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品牌创建行动

(五)打造江苏品牌矩阵。聚焦重点领域,打造一批中国消费名品。完善“江苏精品”评价认证和标识管理等机制,新认定“江苏精品”200个左右。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提升“苏字号”农业品牌综合实力。推进中华老字号“一企一策”“一品一策”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老字号品牌。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深化“江苏优品行全球”活动,大力培育出口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品牌宣传保护。推进“品牌强国工程”江苏系列宣传,开展“江苏精品”品牌发布、消费场景打造以及“农情四季”品牌农产品推介、农业品牌促消费等活动,推进“水韵苏米”省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宣传载体。建立政企协作品牌维权联盟,针对商标侵权、商业混淆等恶意竞争行为开展助企帮扶和案件查办,加强海外易被侵权商标保护。(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技术赋能行动

(七)增强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1万余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2000家以上规上企业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建设,择优培育一批国家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分层分级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力争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初始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覆盖率30%以上。完善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培育认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左右。在集成电路、动力电池等重点产业链组建一批质量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重点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计量强基工程。加强量子测量、纳米新材料、巴氏硬度等领域计量技术攻关,建设计量基准(副基准)。筹建船舶、光伏等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及国家智能机器人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培育省级仪器仪表产业园3个以上,建设计量仪器装备测试评价实验室,推动高端计量测试装备国产替代。(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九)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与我省产业体系适配的高质量标准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链牵头和参与制定相关标准50项以上,在“双碳”、机器人、光伏等领域新建一批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围绕未来产业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在新能源、合成生物等重点领域开展国际标准培育。新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优化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供给。聚焦未来产业、数字经济遴选一批质量认证制度创新项目,制定实施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认证规则20个左右,完成碳标识认证应用100个以上。聚焦50条重点产业链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和省质检、计量中心,指导建立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联盟,完善“苏链检”检企对接服务机制和平台。(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一)加强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建设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上平台,发布线下服务站点建设指南,全省建成高水平服务站点50个左右。培育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支持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国际化发展,开发实施一批认证检测“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项目。(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守护行动

(十二)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修订《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支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推动质量分等分级。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化肉类产品、网络订餐、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加强高风险保健食品原料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现“百姓点题、靶向抽样”。完善苏米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全程质量追溯系统,建立质量随机抽检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加强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对疫苗在产企业实施不定期督查、GMP符合性检查、派驻检查。对药品跨省委托生产、多点委托生产等新业态加强抽检、检测以及信息共享,对委托生产医疗器械按照分级监管要求实施监管。聚焦创新药械产品提供全生命周期帮扶,助推一批重点创新产品加快研发上市。修订全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引导提升制剂标准。(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探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治理。完善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动重点工业产品实现质量安全追溯。遴选10个专业特色市场试点推进产品质量全链条治理,开展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羊绒羽绒制品等专项整治。建立缺陷消费品信息共享与协作处置机制,组织电商平台开展产品安全与召回自愿性承诺活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五)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叉车智慧监管,强化气瓶充装站、检验站监管,开展小锅炉安全和电站锅炉安装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构建“江苏优选”电梯标准和制造体系,成立江苏电梯标准化联盟,推出1-2项江苏特色标准,开展5000台以上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更新电梯(整机或零部件)1万台。(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五、放心消费行动

(十六)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等基础单元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深入开展“苏新消费”活动,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覆盖范围。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发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8000家以上。完善诚信计量体系,新增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1万家以上。推进旅行社等级评定和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评定。(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消保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整治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编制电商产业园区合规管理指引,加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整治,推进直播营销“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对消费热点行业或投诉相对集中领域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推动“一秤一码”监管及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六统一”管理。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八)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引导其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依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消费纠纷先行和解激励。聚焦旅游景区消费、新兴数字消费等领域,运用约谈、劝谕、信息公示、揭露批评、移送执法机关、支持起诉等方式推动消费问题解决。深化牟利性投诉举报联合治理,着力规范职业索赔、严厉打击恶意索赔。(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消保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质量共治行动

(十九)加强质量文化传播推广。高质量举办中国质量(南京)大会,精心组织实施国际和国家级质量技术机构服务企业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对接、质量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话等系列活动。组织“江苏质量故事”、质量高端访谈、质量成果发布等系列宣传。开展“质量奖巡礼”“首席质量官说质量”等主题活动,推广质量管理、质量提升、质量协作先进做法和成效。(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质量教育和人才培养。开展青少年质量科普,引导学生树立质量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推进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2025年首次在江苏开考。加快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综合类)建设,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分级培训、交流巡讲,新培育企业首席质量官3000人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健全质量多元治理机制。发挥省质量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将“品质江苏”建设与消费提振、城市改造、产业升级等工作协同推进,加大对质量品牌培育、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展“苏质融”等金融服务,强化企业质量提升的金融支撑。建设质量强省高端智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共同开展质量强省建设重大理论和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营造“品质江苏”建设良好氛围。(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社科联、省消保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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