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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出事了!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法人统统获刑!兼职会计也不例外!
发布时间:2025-04-03  来源: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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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最大税案,给各位会计们敲个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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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锅端!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统统获刑!

兼职会计也不例外!

 

 

近日,广东高院的一则刑事裁定书在网上引发热议,一公司因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行,被法院判定公司出纳+会计+兼职会计+财务负责人+法人等统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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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案公司及人员架构

1.某甲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2 月,廖某虹是实际经营人及财务总管,下设财务部、业务部等。公司员工包括出纳彭某玲、财务主管蔡某玲(2013 - 2018 年)、袁某环(2019 - 2021 年),以及业务员洪某释、林某杰、李某婷等多人。
2.某乙公司:2014 年成立,王某阳是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廖某明是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刘某燕为出纳,黄某倩是财务

3.某丙公司:2016 年由王某阳、林某风等人投资成立,林某风掌管财务。此外还有一些兼职会计、业务员等涉案人员。

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犯罪事实

1.某甲公司手段:2015 - 2021 年间,廖某虹指使业务员通过微信、QQ 等获取真实货主未开票的出口货物报关信息,提前与能虚开发票企业谈妥,安排业务员对接,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接收虚开增值税发票,出纳彭某玲操控公账、私账与虚开企业操作资金回流,财务主管取得发票后匹配资料向税务部门申报退税。经统计,某甲公司先后取得 71 家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4986 份,价税合计超 5 亿,涉税金额近 7000 万,骗取出口退税款超 5700 万。公司各岗位人员按参与时间不同,对应骗取金额不等。
2.某乙公司配合:2016 - 2020 年,廖某虹安排某甲公司业务员联系某乙公司给某甲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王某阳、廖某明明知某甲公司骗取出口退税仍同意配合,某乙公司共虚开 919 份发票,价税合计约 9813 万,涉税 1311 万,骗取出口退税款 1110 万,黄某倩参与其中对应骗取 61 万余元。
3.某丙公司及某丁公司配合:某丁公司 2007 年成立后于 2018 年注销,2016 - 2019 年,廖某虹安排业务员联系某丁公司、某丙公司给某甲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林某风明知仍配合,某丁公司虚开 48 份发票,某丙公司虚开 19 份发票,分别骗取出口退税款 48 万余元、21 万余元,林某风共骗取 69 万余元。

三、案件处理结果

各涉案公司被判处罚金,金额从 7 万到 5000 万不等;各公司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兼职会计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从 2 年缓刑到 10 年 6 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这起案件给所有企业和财务人员敲响了警钟,在日常财税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流程,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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