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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付给外包员工的事故赔偿款在税前扣除时需要哪些材料呢?
发布时间:2025-04-03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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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付给外包员工的事故赔偿款在税前扣除时需要哪些材料呢?

解答: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公司支付给外包员工的事故赔偿款在税前扣除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合同或协议:证明公司与外包员工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以及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
2.支付凭证:包括银行转账回单、现金支付凭证等,以证明赔偿款已经实际支付。
3.收据:由外包员工或其家属出具的收据,注明赔偿款的金额和用途。
4.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证明、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等,以证明事故的发生和赔偿的合理性。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交通费票据、误工证明等,这些材料可以进一步证明赔偿款的合理性和实际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赔偿款涉及到增值税,可能还需要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同时,公司应确保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以便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够顺利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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