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2.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4.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适用对象 | 核心税收优惠 | 政策目标与产业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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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按线宽划分)
• 28nm及以下(经营期≥15年) • 65nm及以下(经营期≥15年) • 130nm及以下(经营期≥10年) |
• 65nm:前5年全免,后5年减半(12.5%) • 130nm:前2年全免,后3年减半(12.5%) |
目标
导向:突破28nm以下“卡脖子”工艺,扩大先进产能 |
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及软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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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导向:均衡发展中低端环节,降低中小企业生存压力 |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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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导向:培育EDA、操作系统等“国家队”,对标国际巨头 |
所有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 |
• 新政策实施前按旧政策(“两免三减半”)执行 |
目标
导向:避免固化落后产能,推动产业持续升级 |
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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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导向:维持现有优势领域,补充所得税优惠空白 |
特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线宽≤65nm的逻辑/存储器企业 • 线宽≤0.25μm的特色工艺企业 • 线宽≤0.5μm的化合物/先进封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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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导向:支持国产替代过渡期(如光刻胶、硅片进口) |
重点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及(六)中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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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导向:补足高端设备短板(如EDA工具、光刻机) |
集成电路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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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导向:推动晶圆厂、封测基地等重资产项目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