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支付给个人的费用需要发票支撑吗?
解答:
目前对个体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的,是否取得发票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实务操作中对发票的取得无要求。
实行查账征收的,虽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个体户查实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但实际执行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且不属于“小额零星”都是需要提供相关发票的。 有关规定只有征管法可以遵守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可以借鉴。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即支付给个人费用,金额小于500元可以不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