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局“多合一”登录功能上线后,极大提高了登录效率,有小伙伴注意到,其他登录中有“特定主体登录”选项,今天,申税小微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特定主体,以及哪些情况适用于“特定主体登录”吧。
申税小微

情形一
跨区域报验户
业务场景: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
操作步骤
1.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跨区域报验户】,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向右拖动滑块,点击【登录】,并选择对应方式登录;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界面,选择相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点击【进入】。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

3.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其中一条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对应经营基本信息。如存在多条时,选择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系统自动带出相关信息,点击【查询预缴款信息】。

4.跳转至查询预缴税款信息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勾选对应预缴税款信息,点击【确定】,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预缴税款信息自动带出到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增行】或【删行】,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情形二
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
业务场景:外省市企业在上海持有房产、土地,需在房屋土地坐落地税务机关进行跨区税源登记后,才可实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房产和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如若您先前还未办理过跨区税源登记,请先进行跨区税源登记后再申报。
跨区税源登记步骤如下:
操作步骤
跨区税源登记步骤如下:
1.选择【自然人业务】,依次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向右拖动滑块,点击【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功能菜单,跳转至跨区税源登记功能界面。

3.按要求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注册地行政区划】,点击【查询】,查询是否存在符合的主体登记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带出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获取到的验证码,点击【确定】。

4.验证成功,弹出填写税源地信息界面并提交。

办理完跨区税源登记之后,可登录新电子税局,实现外省纳税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房产和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操作步骤
1.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向右拖动滑块,点击【登录】,并选择对应方式登录。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菜单。

3.根据实际情况维护所需申报的税种和税源采集,进行后续的申报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