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XX税务局:
我公司近期收到贵局关于研发费用核查的疑点通知,主要涉及人工成本占比高于同行业水平,并包含部分管理职能人员人工成本的问题。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背景说明
我公司2024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为XXX万元,其中人工成本占比为50%,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经自查发现,部分管理职能人员因特殊项目需求被纳入研发人员范围。
二、人工成本构成分析
经核实,我公司研发人员均符合政策要求,并实际参与了研发活动。对于部分管理职能人员的薪酬归类问题,经进一步核查确认,其主要因以下原因:
- 部分管理职能人员在特定项目中承担了研发相关任务;
- 内部统计口径可能存在疏漏。
三、核查过程与依据
为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我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 核实了所有研发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工时记录;
- 审核了相关项目的领料单及工作记录;
- 对比同行业数据,确认人工成本占比偏高的原因。
四、问题原因分析
经自查发现,部分管理职能人员被错误归入研发人员范围的主要原因如下:
- 项目需求特殊性导致部分管理职能人员参与研发工作;
- 内部统计和核算体系尚需完善。
五、整改措施与后续计划
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对错误归类的研发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 完善研发人员统计和核算体系;
- 加强内部培训和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六、结论与承诺
通过本次自查,我公司深刻认识到研发费用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将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规范研发费用核算和管理,确保符合政策规定。同时,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局的进一步核查和指导。
特此报告。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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