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咱们交社保对应的工资都包括什么?比如包括取暖补贴?出差补贴算吗?
问题二: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包括绩效工资不?
解析: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文件相关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国税函〔2009〕3号中的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等于工资表上的实发工资数。为应发工资的口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问题三:纳税人将自制的线上课程销售给网络培训机构,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福建税务解析(2020年08月12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二、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因此,纳税人将自制的线上课程销售给网络培训机构,应按照销售著作权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