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们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月增值税申报结束后我们收到提示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是什么原因呀?
别着急,我来带您一起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相关规定~
【小规模超标认定一般纳税人】
政策原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规定标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Q&A
问
1.年应税销售额具体是指什么?
答
这里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问
2.我们公司存在有扣除项目的销售收入,那这个销售额是按照扣除前还是扣除后计算呢?
答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问
3.我们公司是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是上个月卖了一套房子,金额挺大,导致年应税销售额超标了,实际公司业务量比较小,远远达不到500万元的标准,可以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
可以的。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不要忘了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哦~
问
4.那我应当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呢?
答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
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问
5.如果我不办理登记会有什么影响?
答
1
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2
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
所以如果存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超标的情况,请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哦~
问
6.现在可以网上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吗?
答
可以的。您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就可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办理啦。
申税小微提醒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可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可以选择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生效。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