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局“发票查验”模块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注意:首次使用此网站查验,请下载并安装根证书,安装根证书时请关闭浏览器。安装完毕后,再重新进入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否则可能导致验证码无法加载。
在右侧查验区域,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您还可点击上方的【导入】按钮,选择并导入OFD、PDF等格式的发票,直接导入各项信息。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显示【发票查验明细】,则说明发票正常。
如弹出【作废】、【不一致】、【查无此票】等情况,该发票可能存在问题,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请联系开票方或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
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数电发票时,【发票号码】栏输入20位数电发票号码,输入发票号码后,原【开具金额(不含税)】会变为【价税合计】;查验数电纸票普通发票时,【开具金额(不含税)】栏次会变为【校验码】,则输入票面密码区数电发票号码后6位。
此外,以下发票无法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
(1)开票日期距当前日期超过5年的发票;
(2)由于开票方离线开票,发票数据未上传至税务局的发票;
(3)非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