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需补缴税款的公告
近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以下简称“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发来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沪税浦二通〔2024〕1186 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4 年 8 月 14 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发布《关于 2024年上海市第二批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沪高企认指〔2024〕005 号,以下简称“取消高企资格公告”),因公司累计两年(2021 年、2022 年)未填报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起始年度为 2023 年。
2、2024 年 11 月 29 日,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依据取消高企资格公告向公司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因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按规定追缴公司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即 2023 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并要求缴纳滞纳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经公司初步测算,需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为人民币 6,000-7,000 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预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最终对公司 2024年损益的影响将以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对通知书要求的税款及滞纳金,公司将予以补缴。
2、公司不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质条件的情形。公司已就取消高企资格公告提出书面异议,并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持续沟通。
3、2024 年 10 月 12 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2024 年上海市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沪高企认办〔2024〕018号),公司名列其中。现在备案流程中。
4、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公司管理工作,组织和加强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