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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中的从业人数是否包含退休返聘人员?残保金呢?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一品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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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企业所得税中的从业人数是否包含退休返聘人员?

解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三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即无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因此,企业所得税中的从业人数不包含退休返聘人员。

问题二:计算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退休再任职人员是否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天津税务解析: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不包括内部退养等非正式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问题三: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实习(见习)生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天津税务解析:实习(见习)生属于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果实习(见习)生为非在校学生,应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判断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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