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在建工程一直未缴纳房产税,需要从取得产权证之日起补交房产税吗?
答复
从你的描述来看,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而且也取得产权证了,符合房屋特征,按照规定需要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注意:
取得房产证并非征收房产税的前提条件。有的情况下即便是没有取得房产证,若房产已经验收或者在验收前就已经交付使用,也应当申报缴纳房产税。
参考: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第十九条规定: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