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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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一直未缴纳房产税,需要从取得产权证之日起补交房产税吗?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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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在建工程一直未缴纳房产税,需要从取得产权证之日起补交房产税吗?

 

 

 

 

 

答复

从你的描述来看,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而且也取得产权证了,符合房屋特征,按照规定需要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注意:

取得房产证并非征收房产税的前提条件。有的情况下即便是没有取得房产证,若房产已经验收或者在验收前就已经交付使用,也应当申报缴纳房产税。

参考: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第十九条规定: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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