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请问有限公司能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综上所述,如果该有限公司不属于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话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