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引导上市公司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ssb@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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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起草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