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七届二次理事会暨2024年行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建设税务师行业“品牌培育工程”,引导税务师事务所规范治理,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展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品牌系列自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涉税服务品牌自荐内容及要求
(一)税务师事务所法人治理规范的自荐
为更好地引导税务师事务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和深化法人治理,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岗责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增强发展动力,将宣传推介内部治理运行好的税务师事务所,发挥其示范、典型作用,引领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请内部治理和管理运行好的税务师事务所从目前的现状、主要优势、发展成果和存在的短板等方面,以经验分享形式撰写500-1000字介绍税务师事务所的内部经营和治理情况。
(二)集团税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的自荐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倡导税务师事务所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治理理念,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促进税务师事务所逐步实现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的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请集团一体化管理运行好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以经验分享形式撰写500-1000字介绍一体化管理的经验、做法以及发展方向。
(三) “专精特新”税务师事务所的自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师行业借鉴国家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做法,将宣传推介在业务产品、技术标准、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创新能力,在深耕细分市场、精进内部管理等方面发展潜力向好的中小型事务所,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中小税务师事务所专精特新发展。
请具备“专精特新”的税务师事务所以经验分享形式撰写500-1000字,介绍其在深耕细分市场、精进内部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特色。
(四)税务师事务所人才管理机制的自荐
人才是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对于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涵盖“选、育、用、管、留”等各方面、全链条的人才管理、评价机制,制订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使税务师行业成为具有吸引力凝聚力的人才高地。
请人才管理、评价机制上有特色、运行较好的税务师事务所围绕人才的“选、育、用、管、留”等方面,以经验分享形式撰写500-1000字介绍人才管理好做法。
(五)优秀事务所品牌的自荐工作
为倡导税务师事务所建设品牌文化,增强品牌意识,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将合规诚信、勤勉廉洁文化以及企业家精神融入自身品牌建设中,努力培育一批社会认可的优秀税务师事务所品牌,促进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品牌的推广和合作。
请在涉税服务品牌项目和业务产品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税务师事务所以经验分享形式撰写500-1000字情况介绍。
二、有关要求
1、各税务师事务所认真开展自荐工作,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自荐内容,确保自荐质量,坚持实事求是。
2、税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多项自荐,于8月5日之前将自荐资料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资料报送”- “涉税服务品牌推荐” 完成上报。在自荐资料中注明自荐项目种类。
3、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开展选拔,并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博 联系电话:024-23502423。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