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附件:202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1.天津市冯骥才民间文化基金会
2.天津市景华公益基金会
3.天津市孙洪森助学基金会
4.天津市仁爱教育基金会
5.天津市光明慈善基金会
6.天津市恒银慈善基金会
7.天津茱莉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8.天津市融创公益基金会
9.天津市海棠公益基金会
10.天津市职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天津市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2.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13.天津仁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4.天津市和平区慈善协会
15.天津市河东区慈善协会
16.天津市南开区慈善协会
17.天津市河西区慈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