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9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