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2:关于《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的起草说明.pdf附件1: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