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1年4月9日
根据《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285号),本通知自2025年12月9日起废止。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1年4月9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