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税务部门提供《无欠税证明》开具服务。纳税人因商务合作、出国签注、留学等以无欠税情形为前提的,或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税务机关出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一.
办理业务前提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无欠税;
3.纳税人无未申报记录。
例:存在未申报时会出现如下页面
二.
具体操作步骤
01
登录电子税务局
02
选择[我要办税],找到[证明开具]
03
在跳出页面中选择[开具无欠税证明],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04
填写申请表:页面自动会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选择办税员,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05
预览提交
①核对基本信息和办税人信息无误后,则可点击[提交](若有问题则可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
②提交后对跳出的页面点击[确定]
③认证方式选择CA,在空格处输入CA密码,点击确定
④提交成功后,会看到如下页面
06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友情提示:若本年度未做年度汇算清缴,同样属于有未申报记录,则无法开具无欠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