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全文有效
2024-11-20
2024-11-20
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6号  发布时间:2012-0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 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一、纯电动乘用车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1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牌

BJ7000B3D-BEV

纯电动轿车

2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牌

CC7002BMA00BEV

纯电动轿车

3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牌

SQR7000EAS11

纯电动轿车

注:企业名单按拼音顺序排列

二、燃料电池乘用车(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