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全文有效
2024-11-20
2024-11-20
sfj8atp9zhjj,i336idbkzmcm
关于核定玉溪(初心)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税总函〔2017〕428号  发布时间:2017-10-13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公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2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对玉溪(初心)等2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1,对古田(红军灰)等2个牌号规格卷烟调整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2),自2017101日起执行。

附件:

1.  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表

 

2.  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1013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