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全文失效
2024-08-29
2024-08-29
1jvfzoiko5ye6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通告》的通知
国税发[1994]112号  发布时间:1994-04-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个人所得税法,强化征收管理,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通告》,现印发给你们,希于五月份税法宣传辅导活动中在城乡广为张贴。请按附件要求由你们在当地印刷发放,具体印数由各地自定,5月15日前必须张贴完毕。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通告

 附件二:《通告》的规格、式样(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