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一段时间,各地普通发票存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的问题。这种票种繁多、各省各异的状况,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不仅增加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制约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为使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票种有个清晰的认识,现将普通发票的种类整理如下:
票种设置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为“××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省××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通用发票中选择本地使用的票种和规格。
(一)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210mm×297mm;241mm×177.8mm;210mm×139.7 mm;190mm×101.6mm;82mm×101.6mm(过路过桥发票)共5种规格;卷式发票按规格分为:发票宽度为57mm、76mm、82mm和44mm(出租汽车发票)共4种,发票长度可根据需要确定。
(二)通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两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三)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和壹佰元,共七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有奖发票规格为213mm×77mm。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
除以上三种基本票种外,还有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和暂时保留的票种。
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可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二是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发票可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
暂时保留的票种,考虑到目前有些全国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决定保留“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
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需继续保留的发票,各省市要严格控制,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