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已经顺利地进行了12年,为进一步把握《税法II》的学习要领,本文就2010年的考试情况及2011年的学习方法和主要内容作简要的分析和建议。
一、2010年考试简要分析
2010年《税法II》考试内容符合考试大纳要求,难易程度适中,基本体现了《税法II》考试的特点和基本内容。
1.重点突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法II的主要税种,两个税种的分值比例较大:40分的单项选择题中,企业所得税占13分。个人所得税占11分,两者的分值达24分,占单项选择题的60%;60分的多项选择题中,企业所得税占18分,个人所得税占14分,两者的分值达32分,占多项选择题的53%;40分的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中,企业所得税占12分,个人所得税占12分,两者的分值达24分,占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的6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分值合计为80分,占总分140分的57.14%。
2.内容广泛。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外,其他7个税种的分值分布为:单项选择基本为每个税种2分,多项选择题基本为每个税种4分,计算题分布在土地增值税和其他小税种中,从教材范围而言,可谓每章、每节都有考题。
从考生答题的得分情况看,主要存在三方的问题。其一,对税收法规理解不透,平时学习时,只是把某些法规记住了,但并没有真正理解,所以对具体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就容易出现错误。其二,对某些计算公式的运用和计算程序不够熟练。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这些税种肯定存在计算题,但从考生的答题情况看,错误率偏高,这些税种的公式中各要素的相互关系及逻辑性把握不准确。其三,综合运用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从考生回重计算题和综合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在同一企业的同一经营活动中,涉及多个税种问题的处理时,往往处理得不好。
二、学习的重点与方法
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而不是简单的知识测试。因此,在学习和考试时,都应注意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能简单地死记硬背,应将各个税种的法律规定用于解决实际问题。从教材的内容和结构而言,税法II是税法I的续篇,主要介绍了我国目前实施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9个税种的内容。从教材篇幅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的内容占了教材的四分之三,而其他7个税种的内容只有四分之一,显而易见,两个所得税税种是考试和学习的重中之重,其他税种相对次之。学习复习方法建议如下:
1.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不仅体现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而同时也指明了学习和掌握主要内容的基本思路。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埚,或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从公式可以得出,要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首先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又是由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等多个因素决定。因此,学习时要正确理解和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把握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各要素涉及的具体规定在实践中的运用。
2.掌握各税种的特点。每个税种都有自身的特点,认真掌握后就可以把繁杂的内容予以简化,使学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范围有11项,而每项都有各自的不同规定和计算方法。如果按顺序一项一项去把握,其特点就容易多了。在11项应税所得满园中,以征税期限为标准:可以把握哪几项所得按年征税,哪几项所得按月征税,以费用扣除为标准,哪些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按比例扣除,哪些项目按会计核算进行扣除,哪些项目不扣除费用。然后再把握其基本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学习就容易了。又如土地增值税,要计算其应纳税额,首先要计算出增值额,而增值额的计算又分为新房地产销售和存量房地产销售两大类。新房地产的增值额等于应税收入扣除取得土地的成本,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相关税费和其他扣除额5项,存量房地产的增值额等于应税收入扣除评估价和相关税费两项。虽然都是计算土地增值税额,但是,如果能够有效把握新房地产和存量房产的特点和方法就顺利多了。
3.学习时要认真掌握教材的基本内容,再辅之于练习。正常情况下,阅读,理解教材的时间应占总学习时间的70-80%,因为考试内容是以教材为主。学习中做练习的时间约占总学习时间的20%-30%。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通过做配套练习来验证自己对理解教材的正确程度,以及对法规的上具体运用能务。一般情况下,不能把大部分的学习时用在做练习题上,以做练习来碰考题,这是不可取的。做练习应具有选择性,要做到举一反三的效果,掌握其方法,做到应变自如。教材每年都有新增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增内容都可能是当年重点考试内容。
4.学习时要加强综合能力的训练。综合能力是指将所学的法规知识能够运用于实践。某个税种的规定在教材中是独立的,但在实践中运用时既综合又同时又是交叉的,如果没有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对综合分析的解答是比较困难的。综合运用有两种基本形式:其一,是指多个税种在一个题目中同时出现,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可能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也就是说税法II的考试还要涉及税法I的内容;其二,是指在一个纳税人的同一时间中同时涉及多个业务内容,如同一个企业有货物的生产与销售,运输业务、餐饮业务等;有的企业除自己生产经营外,还对外投资联营等。计算其应纳税额时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和规定,否则很难计算准确。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
学习的主要内容都在教材上,根据考试大纲的规定范围,注意教材中的主要内容。
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税法II考试的主要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和不得扣除的项目金额是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规定内容,这三部分内容构成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框架,再中上资产的税务处理,房地产业务的税务处理等辅助规定,构成了企业所得税的全部内容。(1)掌握收入总额的规定,除考虑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差别外,还要注意每项应税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如销售货物收入、应税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的收入等实现的时间。(2)掌握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在扣除项目中重点掌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涉及到的主要项目。如销售税金的扣除范围和计算,借款费用和扣除范围和计算,与工资相关的附加“三费”的标准计算,公益性捐赠的扣除范围和标准,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规定标准和计算,新产品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等。(3)掌握工资与薪金所得、个人承租经营和承包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凭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方法。(4)掌握年终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股票期权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企业高管人员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等。(5)掌握个人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6)掌握公益性捐赠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比例。(7)掌握付款单位和个人代纳税人支付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3.土地增值税:(1)熟悉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超率累进税率的规定与运用。(2)掌握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新房产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一般企业销售存量房产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3)掌握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规定。(4)除土地增值税该税种本身的规定外,应结合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正确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有税务处理。
4.其他税种:(1)掌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的规定和运用,计税依据的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2)掌握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规定,计税依据的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3)掌握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