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但从目前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际注册情况看,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持证人员注册意识不强,未及时办理到岗注册的情况较多;管理部门、服务窗口宣传提示不够;外地调入证书也有注册等方面的缺失。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杜绝职称考试报名审核时的随意性,请各地会计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切实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工作,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开始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现就有关注册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财政部文件规定,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指导、督促办证窗口做好证书的注册登记。
二、规范操作。办理注册时,须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变更、调转记录”栏中打印注册信息,注册时间与办理日期一致。
三、广泛宣传。在发放新证、办理变更、调转等事项时,要提醒持证人员阅读并熟知证书后面的“注意事项”。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持证人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及时办理注册,如适时询查、提醒,印发、张贴一些宣传资料和提示语。
四、加强检查。各地要利用服务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有关业务检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渠道进行注册情况的检查,并督促已到岗人员及时办理注册。
无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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